因为不规范的蹩脚误译,“出现火险时请勿乘用电梯”被外国人理解为“火灾频频请勿乘用电梯”;包子铺的狗不理包子被误译为“狗肉馅的包子”……针对此类洋相百出的公共场所英文随意翻译的乱象,三部委联合出台国家标准,为交通、旅游、餐饮等13个服务领域提供了3500余条常用规范译文。
今天,国家标准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国家标准。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会上指出,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提升我国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要通过制定实施语言文字标准,提高对外开放服务水平,增强“一带一路”软联通实效,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形象。下一步,国家标准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将大力推动标准的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加强与各服务领域主管部门合作,落实公共服务领域英文使用的监督管理,将标准落到实处。
据悉,该系列国家标准是关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质量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共13个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
标准提出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应遵循的合法性、规范性、服务性、文明性等原则;区分“场所机构名称”和“公共服务信息”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英文翻译方法;要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书写应符合英语国家公共标志中的书写规范和使用习惯,并从字母大小写、标点符号、字体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标准还以“资料性附录”的方式,为各领域常用的3500余条公共服务信息提供了规范译文。该标准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