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是翻译家,对翻译工作的认真,首先是因为他把这看作一项神圣的义务。他最初翻译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是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住在沦陷中的上海。当时,傅雷“闭门不出,东不至黄浦江,北不至白渡桥,避免向日本宪兵行礼”,成天致力于《约翰·克利斯朵夫》的翻译,意在让一个个有热血的青年从沉沦中奋起,寻找反抗的道路。可以说,傅雷是在译《约翰·克利斯朵夫》中度过了抗战岁月(1927年刊出第一卷,1941年出齐)。
要做神圣的工作,就得有非凡的本事。傅雷的法语很好,汉语同样很好,达到了能自由创作的地步,这一点,我们大都是通过《傅雷家书》看到的。1954年4月7日,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中写道——
“我从十三岁到十五岁,念过三年法文;老师教的方法既有问题,我也念得很不用功,成绩很糟(十分之九已忘了)……二十岁出国……半年之间,请私人教师与房东太太双管齐下补习法语,教师管读本与文法,房东太太管会话与发音,整天的改正,不用上课方式,而是随时在谈话中纠正。半年以后,我在法国的知识分子家庭中过生活,已经一切无问题。”
学法语,傅雷的经验是“学得慢一些”,“贪多务得是没有用的”,由此也可见他学语言的认真。
而在翻译中,傅雷的工作态度又极其认真。认真的态度,加上很高的语言水平,这就保障了他的译文是一流的。从这一点看,我们现在(以前也是这种情况)很多从事翻译工作的人都做得不好,要不就是外语不好,吃不透作品的真髓,要不就是汉语不好,写下的文字别别扭扭,读起来磕磕巴巴。傅雷的文字如行云流水,是很好的汉语。《傅雷家书》的流行和名气远胜于傅雷的译文,从这点来看,就很能说明问题。
傅雷的语言好,再加上工作认真,其译文拿出来,当然就很好。但傅雷还是利用种种机会来提高自己的文字水平,比如,通过阅读法国作家的作品,知晓他们的长处,来比较自己的短处。又比如,他会去读中国作家的作品,来发现汉语中一些精妙的用法,以便借鉴到自己的译文中去。
傅雷读伏尔泰,会发现伏尔泰作品的“故事性不强”,同时也发现,其文字的精妙全在于“若有若无的讽喻”。比照之下,他觉得自己没能力表达出这种精妙来。他知道自己不善于翻译这样的作品,“我的文字太死板,太‘实’,不够俏皮,不够轻灵”。但傅雷知道谁的译笔比较适合伏尔泰,他在书信中告诉傅聪:“这种风格最好要必姨、钱伯母那一套”(必姨指杨必,英国作家萨克雷的《名利场》的译者;钱伯母指钱钟书夫人杨绛,她是杨必之姐)。
傅雷为提高自己的汉语感觉,使译文更生动活泼些,更是阅读了大量的中国作品,他曾熟读老舍的小说,不过未能解决问题。读老舍的《四世同堂》,傅雷很遗憾地发觉,“文字的毛病很多,不但修辞不好,上下文语气不接的地方也很多。还有是硬拉硬扯,啰里啰嗦,装腔作势,前几年我很佩服他的文章,现在竟发现他毛病百出”。
此处引傅雷对老舍的批评,其实也无损于老舍的英名,因为好作家的文字也不是篇篇都好,时时都好。同时,这一件事也佐证了傅雷对文字的较真:可见他“不但对自己的译文不满,对别人的创作也不满”。其实有这样的较真态度,是可以保证译文文字质量的。
说到翻译工作方法或曰翻译过程上的认真,傅雷的体会,首先是认真地选择要翻译的作家作品。傅雷选择翻译的法国作家主要是伏尔泰、巴尔扎克、梅里美、罗曼·罗兰、莫罗阿,这些人的作品在文学史中的地位都是一流的,从18世纪的“启蒙”,到19世纪的“写实”,到20世纪的“现代”,都是法国文学的瑰宝,更是中国读者(尤其是青年)需要的精神食粮。
傅雷译《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本着为启迪中国民族精神,来奋力做他的翻译的。当然,在工作中倾注全部心血,付出全部努力,于他,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其次,傅雷动笔翻译之前,会“熟读原著,不厌求详”,他曾告诫青年译者,“任何作品,不精读四五遍绝不动笔”。当然,是不是每次工作都要那样,现在也无从可考。
再次,翻译中,对原文的遣词造句之处反复琢磨,“煞费苦心”,琢磨其在原文中“美的法语”,在译文中又如何成为“美的汉语”。当然,其中的苦与乐,难与妙,只有译者自己知道。
翻译初稿完成之后,还有校改这一通工作。傅雷对自己译文的校改,也是极其认真的。从傅雷译文的手稿和校样(无论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还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译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手写的密密麻麻的小字修改,令我想到巴尔扎克本人在其校样上的改动。
傅雷于1942年曾译出法国作家杜哈曼的《文明》,因不太满意,后于1947年3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把旧译痛改一顿”,才由南国出版社出版(1956年的人文社版是南国版的重印)。另外,上文提到,《约翰·克利斯朵夫》的译文是傅雷在抗战期间完成的,20世纪50年代,傅雷出于对自己译文的不满,从1952年6月到次年3月,特地校订修正了全书,在一篇介绍性文字中,他甚至这么说:“这部近代古典巨著,初稿本是于十年前问世,先后印行七版。兹由原译者全部重译,风格较初译尤为浑成。”
傅雷对自己的译文要求之严,在1963年给当时还是年轻译者的罗新璋(后为著名文学翻译家)的信中可见一斑,他明确表示:“鄙人对自己译文从未满意,苦闷之处亦复与先生同感”;“尊札所称‘傅译’,似可成为一宗一派,愧不敢当。以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而论,自问与预定目标相距尚远。”
傅雷对自己每天要翻译多少字数,也都是绝不马虎的。长年累月中,傅雷每天都在书房中做翻译,自己给自己规定了工作量,每天不达到那个数量,就不做别的。以己及人,他对儿子的钢琴训练也有苛刻的规定,傅聪不完成每日的训练量,是断然不可以去玩的。
也正因这样,在短短的58年生命中,傅雷用大约37年的时间认真工作,翻译了约500万文字的译文,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政论方面的作品30多部(这是我根据2002年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傅雷全集》自己统计的)。其中巴尔扎克的10多部小说,以及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和《三巨人传》最深入人心。可以说,正是由于傅雷,巴尔扎克和罗曼·罗兰的书在中国赢得了比在法国还多的读者,赢得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好”命运。